一、概 述
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進入****“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各專業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社會普遍承認的****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的指導意見,以促進我國業余音樂教育事業逐步走向正規化、科學化。整個考級工作力求保持和發揚我院嚴謹的學術作風和優良傳統,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保考級評定的****性與公正性。
1、考級專業:共開設19個專業:
B鋼琴 C電子琴 D小提琴 E聲樂(成人、兒童) F二胡 G琵琶 H揚 琴
I古箏 J笛 子 L大提琴 M單簧管 N長笛 O小號 Q薩克斯
R圓號 T長 號 U中提琴 V雙簧管 ZR中阮
(以上拉丁字母為各專業的代號)
報考對象和條件:各專業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聲樂專業1-8級,******為八級,少兒聲樂1-9級)小提琴、單簧管、長號、小號、手風琴、民樂專業增加演奏文憑級。凡學過以上專業演奏 (唱),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不限(外地考生可函報)。
2、 考級教材及曲目:
考級教材及曲目必須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定的,新舊教材均可使用,不可混用。(聲樂使用中央音樂學院提供的曲目)
二、報 名
1、報名時間:
* 2014年4月8日-5月20日,報名截止后,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2、報名地點:
鹽城市文化館(鹽城市毓龍東路26號)聯系電話:0515-88389102 郵編:224002
3、報名手續:
<!--[if !supportLists]-->① <!--[endif]-->準備好三張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先購買簡章并認真閱讀,如認同簡章中各項規定和要求,再到領表處領取準考證和報名表(當日有效)。
<!--[if !supportLists]-->② <!--[endif]-->認真填寫準考證、報名表,要求如下:
a.字跡端正,項目齊全,內容準確。
b.姓名請注明漢語拼音。(生冷僻字注音)
c.準考證和報名表上各貼一張照片,第三張照片的背面請寫上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專業、級別等四項內容。
d.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均要填寫詳細、準確、清楚,如因填寫錯誤而無法聯系,責任自負。
e.關于報考級別,請考生與家長事先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慎重考慮好后選定相應級別再填表報名,報什么級別,只準考什么級別。凡辦完報名手續之后,一律不再辦理改報、退報手續。
<!--[if !supportLists]-->③ <!--[endif]-->按江蘇省物價局所規定的收費標準交納考級費和手續費。
具體標準如下:
a.考級費:1-2級:60元;3-4級:80元;5-7級:110元;8-9級:140元
說明: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別為9級。
b.手續費:每考生收手續費60元整。
三、考試及發榜
1、考試時間: 2014年8月中上旬(暑期)
鋼琴等19個專業的考試時間及參加本次考級的每位考生的考試日期及考場安排由考級點負責提前通知,并于考試起始日前五天在考級點公布。
2、考試要求:
(1)考試內容和要求嚴格按照各專業的考級教程、考級曲目中的規定進行。
(2)有關規定進行所有專業考試時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可看譜)
(3)考生按時在指定地點候考,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4)除鋼琴、古箏外,其它專業均需自帶樂器。聲樂考生伴奏自帶。
(5)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6)如考生未能按規定時間準時赴考,則視為自動棄考,責任自負。
3、考場安排:由考點負責。
4、考級評審:
由中央音樂學院派出考官考核、評審。
5、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
考試后一個月內所有考級專業的考生均憑準考證到所在考級點查詢考級結果,考試后兩個月后領取評審表和證書。請考生和家長一定按時領取,謝謝合作。
四、幾點注意事項
一、為了滿足廣大考生及其家長的需要,特將有關考級、跳級報名、音樂基礎知識及考試的若干規定內容再次通告如下:
1.音樂基礎知識:根據中央音樂學院要求,自2014年暑期起,凡報考4—9級需一級音樂基礎知識證書方可報名,參加考級。(未滿7周歲者可免,但報名時須帶戶口本原件)。未有音基證書者在報考專業的同時需參加音基測試報名。專業證書待音基測試合格后,兩證書一并發放。
2.所有專業考試時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可例外)。
3.報考各專業4—9級,原則上不可跳級(報名時須出示本院前一級的證書及音基證書,報考四級以上者需前一級證書復印件),如屬****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須加試前一級的部分重點曲目(加試部分允許看譜演奏),并加付前一級考級費。
4.跳級加試具體要求如下:鋼琴:自選前一級第三首(大型樂曲);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七級)、配伴奏(跳八級)等;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管弦類:自選一首前一級的協奏曲或與協奏曲等同份量的大型樂曲;演奏文憑級需有本專業九級證書者方可報考,考試需分兩次進行(民樂類除外):****次考試曲目成績獲“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評審表在下次考級時再報名參加第二次的考試(考級內容見曲目單)。考演奏文憑級原則上需去中央音樂學院北京總部考試。
5.不跳級的考生考試時須持前一級證書備查。
二、本次考級的要求如下:
(一)電子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1-2級按教程范圍不變。3-9級從教程每級末尾的4個調中,抽考其中1個調。
2.練習曲(不帶自動伴奏與節奏的樂曲):自選1首。
3.規定曲目(帶自動伴奏的樂曲):自選2首,抽考其中1首。
4.自選曲目:1首。
5.7級加試視奏、8級加試配伴奏、9級加試即興演奏的要求不變。
(二)鋼琴(按所報級別):(江蘇考區新舊教材可以用,但不可混用)
紅皮教程:基本練習、樂曲考試內容按原教材要求不變。
灰皮教程:
1.基本練習:1-2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之內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3-4級自選一條1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5-6級自選一條2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7-8級自選一條3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9級自選一中條4個升、降號以上的大調及其關系小調。
2.灰皮教程:練習曲、復調樂曲、大型樂曲、小型樂曲共四項,考生從每個項目中自選1首(共4首,1級無大型樂曲,須自選2首小型樂曲)。
(三)小提琴:(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1-5級自選本級1條;6-9級自選本級音階、琶音及3、6、8度雙音階各1條。
2、練習曲、自選1首帶*的練習曲。
3、中國樂曲及外國樂曲:自選其中1首;8、9級必選外國樂曲。
4、協奏曲:需按教材要求準備。
5.演奏文憑級要求不變。
(四)大提琴:(按所報級別)ABC三套曲目不可混用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自選本級1條,8、9級增加3、6、8度雙音階各1條。
2、練習曲、自選1首。
3、中外樂曲自選1首。
4、奏鳴曲、協奏曲:7級以上自選1首,8、9級必選協奏曲。
(五)管樂:(按所報級別):
1、基本練習:音階、琶音、連音、吐音,可在本級內自選1個調。
2、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需帶*標記)。
3、銅管:樂曲可自選大型、小型樂曲各1首。
4、木管:自選大型樂曲1首(長笛需2首)。
(六)民樂類:(按所報級別)(二胡、揚琴、古箏、琵琶、竹笛)
1、練習曲:自選2首,其中1首需帶*標記。
2、樂曲:自選2首,其中1首需帶*標記。
(七)聲樂:(成人、少兒)
1、考生均按曲目內容規定參加考試,可自帶伴奏或伴奏帶。
三、獲本院九級證書的高中學生(鋼琴專業須獲九級****證書)報考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令營時可免予初試。
四、每次考級的內容、要求如與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項有出入,均以報名時頒發的該期考級簡章中的規定為準。
歡迎參加我院的音樂考級 預祝每位考生取得滿意的成績!
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
2014年4月